想必大家都在一些小说和影视作品中都看到过十八层地狱的场景,一些生前作恶多端的人都会在地狱中受刑罚。那么你知道十八层地狱每一层的分别叫什么名字吗?又各自有何刑罚?
十八层地狱,又称十八地狱、十八重地狱、十八泥犁等。阎王为地狱之首,属下的十八位判官分别主管十八层地狱。佛教所指的“十八层”地狱,并不是指地狱的一层层直到第十八层,地狱是不分层次的,而是按时间、受苦程度、区域大小来形容的,只不过世人误解而已,永不超生的地狱统称无间地狱,意指受苦无有间断,一秒都不能休息,永生受苦。
第一层:拔舌地狱 凡在世之人,挑拨离间,诽谤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辩,说谎骗人。死后被打入拔舌地狱,小鬼掰开来人的嘴,用铁钳夹住舌头,生生拔下,非一下拔下,而是拉长,慢拽……后入剪刀地狱,铁树地狱。
第二层:剪刀地狱 在阳间,若妇人的丈夫不幸提前死去,她便守了寡,你若唆使她再嫁,或是为她牵线搭桥,那么你死后就会被打入剪刀地狱,剪断你的十个手指!更不用说她的丈夫还没死,就像《水浒》中的王婆,潘金莲本无意勾引西门庆,王婆却唆使她讨好西门大官人,并赠予她毒药,毒害武大郎。且不说潘金莲,西门庆下场如何,单讲这王婆子,剪刀地狱够她一戗。
第三层:铁树地狱 凡在世时离间骨肉,挑唆父子,兄弟,姐妹夫妻不和之人,死后入铁树地狱。树上皆利刃,自来人后背皮下挑入,吊于铁树之上。待此过后,还要入孽镜地狱,蒸笼地狱。
第四层:孽镜地狱 如果在阳世犯了罪,即便其不吐真情,或是走通门路,上下打点瞒天过海,就算其逃过了惩罚(不逃则好)还有犯罪在逃之犯人,逃亡一生也终有死那天吧?到地府报道,打入孽镜地狱,照此镜而显现罪状。然后分别打入不同地狱受罪。
第五层:蒸笼地狱 有种人,平日里家长里短,以讹传讹,陷害,诽谤、辱骂。就是人们常说的长舌妇。这种人死后,则被打入蒸笼地狱,投入蒸笼里蒸。不但如此,蒸过以后,冷风吹过,重塑人身,带入拔舌地狱。
第六层:铜柱地狱 故意纵火或为毁灭罪证,报复,放火害命者,死后打入铜柱地狱。小鬼们扒光你的衣服,让你裸体抱住一根直径一米,高两米的铜柱筒。在筒内燃烧炭火,并不停扇扇鼓风,很快铜柱筒通红。
第七层:刀山地狱 对于羊,不喜欢羊没关系,但你不能骂他,杀生者,别提杀人,就说你生前杀过牛、马、猫、狗,因为它们也是生命,也许它们的前生也是人,因为阴司不同于阳间,那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牛、马、猫、狗以及人,都统称为生灵。犯以上二罪之一者,死后被打入刀山地狱,脱光衣物,令其赤身裸体爬上刀山,视其罪过轻重,也许“常驻”刀山之上。
第八层:冰山地狱 凡谋害亲夫,与人通奸,恶意堕胎的恶妇,死后打入冰山地狱。令其脱光衣服,裸体上冰山。另外还有赌博成性,不孝敬父母,不仁不义之人,令其裸体上冰山。
第九层:油锅地狱 卖淫嫖娼,盗贼抢劫,欺善凌弱,拐骗妇女儿童,诬告诽谤他人,吃动物肉者,谋占他人财产,妻室之人,死后打入油锅地狱,剥光衣服投入热油锅内翻炸,啪啪直响!依据情节轻重,判炸多遍……有时罪孽深重之人,刚从冰山地狱里出来,又被小鬼押送到油锅地狱里暖和暖和……
此为上九层即东地狱,虽叫法与酆都略有不同,可见地狱何其多也。而《水陆全图》中的下九层的西地狱,则更为残酷……
第十层:牛坑地狱 这是一层为牲畜申冤的地狱。凡在世之人随意虐待牲畜,把你的快乐建立在它们的痛苦上。那么好,死后打入牛坑地狱。投入坑中,无数只牛袭来,牛角顶,牛蹄踩,牛身燃火,触之即焚成灰烬。另据记载,与之相反的还有名为“刀船地狱”的,未在此十八层地狱之列。
第十一层:石压地狱 若在世之人,产下一婴儿,无论是何原因,如婴儿天生呆傻,残疾;或是因重男轻女等原因,将婴儿溺死,抛弃。这种人死后打入石压地狱。为一方形大石池,上用绳索吊一与之大小相同的巨石,将人放入池中,用斧砍断绳索。
第十二层:舂臼地狱 此狱颇为稀奇,就是人在世时,如果你浪费粮食,糟踏五谷,比如说吃剩的酒席随意倒掉,或是不喜欢吃的东西吃两口就扔掉。死后将打入舂臼地狱,放入臼内舂杀。稀奇的是如果你吃饭的时候说话,特别是脏话,秽语,骂街,骂人,掐人死后同样打入舂臼地狱受罪。
第十三层:血池地狱 凡不尊敬他人,不孝敬父母,不正直,歪门邪道之人,死后将打入血池地狱,投入血池中受苦。
第十四层:枉死地狱 要知道,作为人身来到这个世界是非常不容易的,是阎王爷给你的机会。如果你不珍惜,去自杀,如割脉死,服毒死,上吊死等人,激怒阎王爷,死后打入枉死牢狱。就再也别想为人了。
第十五层:磔刑地狱 挖坟掘墓之人,死后将打入磔刑地狱,处凌迟之刑。
第十六层:火山地狱 这一层比较广泛,损公肥私,行贿受贿,偷鸡摸狗,抢劫钱财,放火之人,死后将打入火山地狱。被赶入火山之中活烧而不死。另外还有犯戒的和尚,道士。也被赶入火山之中。
第十七层:石磨地狱 糟踏五谷,贼人小偷,贪官污吏,欺压百姓之人死后将打入石磨地狱。磨成肉酱。后重塑人身再磨!另外还有吃荤的和尚,道士同样如此。
第十八层:刀锯地狱 偷工减料,欺上瞒下,拐诱妇女儿童,买卖不公之人,死后将打入刀锯地狱。把来人衣服脱光,呈“大”字形捆绑于四根木桩之上,由裆部开始至头部,用锯锯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