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倩
8月3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淄博市首份“离婚证明书”,证明书大小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大小完全一致,封面上写着“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底封上还印着“解冤释结、 更莫相憎、 一别两宽 、各生欢喜” 的字样。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持离婚证明书即可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不必再担忧因出具离婚判决书而暴露个人隐私的问题。
首份“离婚证明”
8月3日,在博山法院,马宽(化名)的代理人领到了淄博市第一份“离婚证明书”。
2020年5月,经博山法院判决,马宽离婚了。近期,因为准备购房,马宽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但因为保管不善,离婚判决书破损。他本想到法院复印一份离婚判决书,再开一份生效证明,但现在有了离婚证明书,马宽可以省掉这两个流程了。
领到证明后,马宽说因为“离婚证明书”不仅纸质较硬,规格较小,保管和携带起来都很方便,最重要的是,离婚判决书涉及离婚原因、子女及财产信息,内容长达十几页,容易泄露当事人隐私。如今有了这个离婚证明书,当事人不必再担心隐私泄露的问题了。
以往,当事人到法院打离婚官司,不少人在领取离婚裁判文书时,往往会问:“法官,可以为我们出具个离婚证明吗?因为离婚后,我们购房、办理户口、孩子上学等手续上都要用到离婚证明,裁判文书又多,不好携带,当办事人员看到文书中的内容,尤其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家暴等细节,让人特别不舒服,我们不想把这些伤疤外泄。”
为了切实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博山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自行设计并出具了淄博市首份离婚证明书,作为便民新举措。
一张“离婚证明书”,大小与离婚证完全一致,封面有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字样,以及代表人民法院的法徽,底封上印有“解冤释结 更莫相憎 一别两宽 各生欢喜”十六个字,这十六个字取自从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唐代《放妻书》,表达了对当事人的希冀和祝福。
以防隐私外泄
记者了解到,博山区法院最早是向当事人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但裁判文书生效证明需要与离婚裁判文书同时使用,才能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开始后,博山法院开始向当事人出具用普通A4纸打印形成的离婚证明书,但因样式简单,且普通A4纸纸张较薄,不易保存,极易出现破损,社会认可度不是很高。
2021年5月,博山区法院开始尝试自行设计制式离婚证明书,并联系软件设计公司编辑了专门的文字录入程序,终于在今年8月3日发出了淄博市首份制式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上只记载当事人基本情况、生效裁判文书类型、编号、及生效时间等必要的证明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
工作人员解释,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才能领取离婚证。以往,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当事人是无法领取制式离婚证明书的,“有时离婚判决书内容比较具体,被其他人看到了以后,当事人会有被揭开伤疤的感觉。”工作人员说,“我们希望能通过提供证明的一个方式来体现‘柔性司法’。”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持离婚证明书证明婚姻状况时,不必同时出具相应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能有效避免因生效司法文书内容涉及个人隐私造成的隐私外泄。同时,记者了解到,只要是通过博山区法院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向博山区法院申请离婚证明书,当事人持该离婚证书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近年来,博山区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成立家事纠纷化解中心,扎实推动家事领域各项改革措施,把家事审判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家事纠纷治理大格局之中谋划,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的挽救危机婚姻,修复社会关系,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此次推行的“离婚证明书”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举措,既能给当事人带来便利,又能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隐私,一本小小的“证”,就像带着司法温度的一双手,遮盖了当事人的隐私和“伤疤”,用温情和柔性司法担当给予了当事人便利和尊严,彰显出法律的人性化和司法的温情。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