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的结束是有很多原因的,有些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他人的推波助澜,朋友、亲戚、父母、兄弟姐妹劝自己离婚,受他人鼓动才将婚姻结束后,有些人会后悔离婚。那么,他人干涉婚姻致离婚是否违法?
一、干涉婚姻自由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通常指父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意,一手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行为。如父母不顾女儿的反对,坚持让女儿定亲,强迫她出嫁。
(二)买卖婚姻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如父母为给自己的儿子结婚筹集财物,不顾女儿反对,以索取大量财物为条件,为女儿定下亲事,强迫其出嫁的行为。买卖婚姻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 父母索取钱财。 拐卖妇女而形成的买卖婚姻。 既骗婚又骗财的形式。
(三)借婚姻索取财物
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女方或者是女方的父母借婚姻为由向男索要财物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是违背社会主义婚姻的基本要求,属于违法行为,受到我国婚姻法的禁止和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在现实生活中,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危害性不可忽视,它腐蚀了人们的思想,败坏了社会风气,妨害了婚姻自由原由的贯彻,往往给社会一些青年的婚事和婚后生活造成种种困难,借婚姻索取财物之人不是正当地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而借婚姻自由之名滥用权利。有的甚至将自己当作待价的商品,这有悖于婚姻自由的本意,违反了社会主义婚姻道德。对此应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行为了改正错误。
二、他人干涉婚姻致离婚是否违法?
不算违法。结婚后父母干预子女婚姻导致离婚,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使用暴力强迫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不属于违法行为,更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在现实生活之中,问题所体现的情形时有发生,有的是善意的规劝,只有很少部分是错误的甚至不怀好意的挑拨离间,但是,婚姻自由权毕竟在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否离婚取决于男女双方的主观意愿,因此,只要未暴力干涉,不构成犯罪,对于规劝他人离婚的情形,也需要区分来看,如果是出于善意,且经过针对对方婚姻状况的客观分析,推定其不会幸福,甚至会因为该婚姻而过的很难受,这种规劝不受道德谴责。而主观上故意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则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但是,只要男女双方作为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冷静且理智的判断,是不会受到迷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