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520,每每到这种日子对会有一大堆情侣或者夫妻出来秀恩爱。但是也有不少情侣也因为这种时候而分道扬镳。
江苏一男子为了女友出行方便主动将自己的车借给了女友,只是在需要进行保养的时候才开回去进行保养,但没想到一次意外的事故让该男子与女友变成了故事。该男子将车子进行修理的时候意外听到女友与他人暧昧,于是提出分手并上诉要求其返还恋爱期间他所付的钱物,最终法院调解追回10万元。
那么我们就可以恋爱期间消费的钱财是否可以返回进行讨论。
一、不能返还的钱财:赠与性质的钱财
用于共同生活的消费。这部分的费用是双方为了维系感情而进行的共同支出,例如一起吃饭、看电影这种提升感情的消费,即使日后分手,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
特殊节假日如妇女节、情人节等纪念性节日,向对方赠送的礼物或者转账等;
如“520”“1314”这种特殊纪念意义的转账,甚至于用现金摆出的心形或者花形状的情形;
小数额且没有意义的转账。
以上这四种统称为:无偿赠与。是的没错,无偿赠与,这种赠与性质的财物分手后是不会予以返还的。
二、可以返还的钱财:彩礼性质的钱财
以缔结婚约为目的的财物,法院一般都会认定为彩礼,而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其附加的条件就是以结婚为目的,假如最后未登记结婚,男方是可以主张返还的。法律上对于彩礼返还也有明确规定:(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三)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
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返还的:借款
也有不少的情侣会在恋爱期间向对方借钱,但是日后情侣之间的借贷关系想要证明会比较有难度。原因是基于信任,恋爱期间很少会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欠款这一类的凭证,虽然有转账的事实,但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不能排除赠与或者其他性质的可能。所以这种时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予以返还。
最后,提醒各位正处于恋爱期的情侣们,对于财务之间的处理最好是能够有明确的记录保留跟目的,不要到最后感情没了,财物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