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的天气
美丽的张掖
(摄影: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李晓燕)
怎么样
是不是美美哒~
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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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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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
一些电动车、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没有真正做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格格不入。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
文明礼让在交通出行中不可或缺
这不仅折射出驾驶员和行人的素质
也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人车互不相让的现象
这不仅妨碍了交通秩序
也危及人身安全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各行其道
你做到了吗?
看看下面这起事故:
近日,甘州区驾驶人袁某驾驶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东环路向南横过马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临泽县驾驶人褚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肇事,造成袁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民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袁某因驾驶非机动车未靠右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未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下车推行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型客车驾驶人褚某某未安全驾驶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一定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要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要注意观察路况切不可随意骑行横穿马路;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时也必须仔细观察路况,安全文明驾驶。
创建文明城市
共建美好家园
提高个人素质
彰显张掖魅力
END
(来源:张掖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