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呢,有些当事人会对参加庭审多多少少存在一些抵触的心理,于是就想全权委托这个律师来办理自己的离婚案件,自己就不到停了。当然有些当事人啊,是因为客观原因,确实是没有办法参加庭审,比如说今年的疫情期间,当事人因为隔离或者是远在国外回不来,这些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话,法院会批准当事人不必到庭,由律师本人带折,当事人书写好的材料,表达自己的态度就可以了。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案件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这个诉讼呢,也是有原因的。
一方面法官需要对当事人本人进行一个核实,对婚姻的态度到底是离还是不同意离,如果说你不能亲自到庭,又不想离婚的话呢,对婚姻态度采取的是一个消极的逃避,那么其实并不是很好的一个解决方式。另一方面离婚时双方都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需要一个表态,同时要出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如果说不到庭的话即便是委托了律师,在涉及事实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呢,律师是没有办法表达清楚的。亲自出庭是为了确保法官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还原事实的真相,避免错误的错判风险。当然现实当中,当事人不出庭的话,法院只要送达了这个传票,缺席也是可以审理的,但是这样其实并不利于双方的矛盾的解决。
在这里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出现婚姻问题的时候,处理感情问题不要逃避,正确的解决更合适。爱就努力的改变自己,挽回感情,不爱了就放手,从此一别两宽才是正确的处理感情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