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 | 婚姻家事篇
看冯云波律师怎么说
曾经有当事人问我她冲动之下领了结婚证,后悔了怎么办?我说那你们协商离婚就可以啊。可是当事人的意思是离婚之后再结婚属于二婚,她想了解法律上到底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结婚登记撤掉就当从来没有结过婚一样。
其实我国法律还真有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只是适用情形不多,只有在两种情形之下才可以撤销:一种是被胁迫结婚,一种是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
情形一:被胁迫结婚
这种可以撤销的情形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也就是说公民既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如果一方以另一方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进行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缔结婚姻,那么法律赋予了被胁迫方一个救济的权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
情形二: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
该种可以撤销的情形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也就是说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至于是哪些疾病不得隐瞒,法律中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并非隐瞒任何疾病另一方均有权申请撤销婚姻。
而司法实践中通常指的是下面几种情形:第一种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也就是说由于先天因素形成导致基本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的风险较高。当然这种情形一般非常明显,另一方不可能注意不到,所以实践中这一类纠纷发生几率不大。容易产生纠纷的是后两种情况,一种是指定传染病,例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另一种是精神分裂症、躁郁症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因此,被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情况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情形。
这时有人会感到疑惑,如果是因为欺诈而缔结的婚姻是否可以撤销呢?比如结婚前一方谎称自己家境殷实实则负债累累,谎称自己名校学历实则中专肄业,或者谎称无感情经历实则历经几段婚姻等类似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呢?很遗憾,如果是因为经济、学历、感情经历等因素被骗结婚,事实上是不能申请撤销的。因为相对而言婚姻比一般民事行为更为特殊和复杂,即便在上面这些事情受到欺骗,但是对于缔结婚姻这个事件本身往往是出于自愿,而且具体对于什么事项的隐瞒能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是比较难有一个统一的把握尺度,所以我们在步入婚姻之前需要谨慎考虑,因为欺诈不是申请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
或许就如大部分网友所说的,结婚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不是应该像申请离婚一样设置一个“冷静期”呢?这个还真的是要因人而异,因事而论,不过还是希望能有缘缔结婚姻关系的各位朋友们能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
冯云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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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昇格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