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有了孩子,什么都有了,没想到,除了孩子,什么都没有。”这是很多人婚后的生活状态。结婚前,认为婚姻是幸福的,满怀期待,结婚后才发现生活不是童话,结婚照上面两个人明媚的笑容,也不会是今后生活中的全部表情。有些夫妻婚后确实过的美好快乐,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夫妻出现感情危机。
我们的北京婚姻律师每天都会收到大量关于离婚问题的咨询,可见,有婚姻困扰的朋友非常多。而在这些问题当中,又有很多人咨询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根据北京婚姻律师以往的经验,有当事人离婚时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求孩子归自己。对于离婚子女的问题,北京离婚律师做出如下分析:
离婚分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夫妻双方一般是先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处理。当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事,法院就会根据父母双方的综合条件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情况,主要考虑以下问题:
(1)在双方已经分居的情况下,孩子一直跟随哪方生活,已经有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考虑到尽量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判决孩子由该方继续抚养的可能性较大。根据北京婚姻律师的办案经验,在起诉离婚时的时候,一般如果双方已经分居,孩子实际随哪方共同生活将会成为了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最大考量因素。
(2)在双方没有分居的情况下,法院一般综合衡量哪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例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谁的父母能够帮忙照顾孩子,谁的学历更高,谁有独立住房等。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首先听取孩子的意见,孩子自己愿意跟这谁,就把抚养权判给谁。
(4)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一方存在严重婚姻过错,尤其是对孩子有过暴力行为时,法院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将子女抚养权判归另一方。
以上就是北京婚姻律师对于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这个问题的分析,在实际处理时,夫妻双方要结合自身情况做出判断。总之,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婚姻方面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免费的北京离婚律师咨询服务,初步咨询以后可以有律师为您做更加详细的分析,帮助您解决婚姻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