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离婚案件的被告或者是为了和原告“斗气”,或者出于其它考虑,而在得知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后选择躲避诉讼。被告的这种行为给审判的顺利进行增加了障碍。尤其是法院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这个环节上该问题显得十分突出。根据本离婚律师的办案经验认为,被告躲避诉讼,拒接传票在程序上会造成诉讼进展缓慢的结果,在心理上则会让原告有一种挫败感。毕竟原告是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下了很大的决心后才准备“大干一场”,本以为被告接到法院的通知后便会立即和自己剑拔弩张地“打”到法庭上。没成想,被告那边竟然毫无反应。自己的全部努力好像根本无意义一般。
对于上述局面,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我总会在接受委托之初便会提醒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沉住气。既然送达程序是法律的规定,那么法律也必然会对被告消极躲避采取有效的后备方案的。接下来,本婚姻律师就来谈一谈法院会采取哪些后备方案。
一、如果被告的电话还能打通,法官会不厌其烦地说服被告,劝导其要积极面对诉讼。这种电话有时还会打给被告的亲属,尤其是其父母,以尝试让其父母劝说被告。
二、如果无法打通电话,亲属也拒绝配合的话,法官便会向被告的住址邮寄送达起诉文件。邮寄的途径是中国邮政的EMS快递中的司法专邮。根据本律师多年来的经验认为,EMS快递公司中有一部分人专门做这项工作。由于其涉及诉讼程序问题,故对他们的递送工作要求比较严格。然而,现实中有些快递员并非严格按照要求去做,由此可能引发较为严重的诉讼程序方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律师-离婚律师咨询面的问题。
三、如果采取上述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但是能够找到您的话,法官也可能会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
四、当上述方式均无效后,法官最终会决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是登报,然后经过一段时间后便自动视为已经向被告送达。
送达过程完成后,接下来便是开庭审理。此时被告即使继续躲避也不会有什么意义了。
针对被告躲避诉讼的情况,虽然主要由法官来解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原告便可以坐等,什么都不做。除了积极配合法官的送达工作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原告去做,那就是要及时调整自己的诉讼策略。如果不及时调整的话,原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