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慎之又慎、不得有闪失的事,离婚协议的签订更是如此。许多夫妻想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可能会从网上搜索协议模板,照葫芦画瓢拟写出一份,但你能确定你写出的这份协议书,它真的合法有效的吗?家理律师曾经办过这样一个案子:当事人因家庭琐事提出离婚,丈夫一开始不同意,后经过很长时间的商量和家人的劝说,男方同意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丈夫要求:女方离婚后5年之内不得再婚,否则向男方支付5万元赔偿金。#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的第三年,当事人再婚了,而消息传到了前夫的耳朵里,前夫将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她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赔偿。最终,法院认定此协议无效,驳回了前夫的诉讼请求。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无效?今天家理律师给大家讲讲起草离婚协议时的无效约定,希望各位提高警惕!
一、约定某一方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根据《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约定对方不得再婚,违反了法律对于婚姻自由的规定,这样的约定即使在协议中做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约定某一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限定某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受他人干涉。被继承人与他人的协议约定无法限制继承人的继承资格,除非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此,在离婚协议中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处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写离婚协议时,可以对婚前和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约定范围限制在自己的财产,不得处分别人的财产,比如双方父母或其他人的财产。有的夫妻可能会在协议中约定相关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这样的协议一般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协议当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文
有些夫妻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在协议中拟写的条款可能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意见。此外,在约定离婚协议时,以下两点是大家必须要注意的:任何条约,只要写得不够详细,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抚养费没约定具体以什么方式、时间、期限给付。夫妻共同房产归子女所有。实际上这个房子相当于是对孩子的赠与。如果你们约定了要把房子给孩子,却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现实生活中,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当事人都觉得,离婚协议自己参照模板一写就OK,完全不去考虑签下的协议对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利、协议中有没有不当的用词、会不会真正生效的问题。在此,家理律师要提醒各位: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或者拿不准这么写规不规范、会不会生效时,可以请委托婚姻律师代写,为自己离婚后的生活设立一份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