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调解直接开庭(还会上门调解、开庭)

安阳贵州高院2022/09/19 16: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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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息烽法院九庄人民法庭接到群众来电人称其叫晏某某,因身体残疾行走极其不便,家中无其他成年家属照顾,自己现想起诉与丈夫肖某某离婚,但是自己到法庭立案十分不便,希望能得到法官帮助解决立案不便的问题。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书记员鲁智易第一时间将晏某某的情况及诉求向法庭负责人进行了汇报,第二天一早,九庄法庭一行三人便驱车20多公里来到晏某某家中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晏某某称,其系一名肢体二级的残疾人,自幼不能直立行走,仅能蹲着靠双脚慢慢移动前行。2009年12月,经亲友介绍与比她大15岁的肖某某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了一个儿子,现年12岁。2018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便分居生活至今,分居期间,儿子同晏某某一起生活。晏某某认为,其与肖某某已经没有感情,婚姻关系无法继续,故起诉要求与肖某某离婚。

法官在审查了晏某某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后,耐心帮助晏某某完善诉讼材料,并指导其在诉讼文书上签字、捺印,在晏某某家中当即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同时,还耐心地向晏某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相关诉讼知识。临别时,法官还特地嘱咐晏某某让她不要担心、着急,为了方便其参加诉讼,法官会直接安排时间到她家中进行调解、开庭,晏某某对法院为其提供的上门立案服务一再表示感谢。

编后语:息烽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密切结合,人民法庭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群众急难盼愁。为老、弱、妇女等弱势群体开通司法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便民司法服务,最大程度为涉诉纠纷当事人提供多渠道、立体化的暖心司法服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息烽县法院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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