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导致女方怀孕,在法律上,这是一个不太能理解的行为,当然对男方也没有太大的影响。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是这样的情况——男方出轨后,女方还未怀孕,但男方却发现了。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对于女方而言,如果孩子已经是她婚姻的一部分了,应该在孩子出生后再去办理相关的手续。而对于男方而言,如果对方还没有做亲子鉴定的话,女方应该要求男方给孩子做亲子鉴定。
1、男方出轨而女方未怀孕的,那么孩子应该在什么时候出生呢?
如果女方在男方出轨后,仍然没有怀孕的话,那么在婚姻法上并没有规定,孩子必须在什么时候出生的问题。因为孩子是一个人出生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孩子的出生时间。在实际生活中,一般情况下宝宝都是在女方怀孕之后出生的。如果女方怀孕后,丈夫发现她没有怀孕的话,可以要求她的丈夫去做亲子鉴定。因为亲子鉴定的结果已经成为事实的证明结果。如果男方没有做亲子鉴定的话,那么女方也是没有权利要求男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孩子就是男方和第三者所生的的话,这对于男方来说是不公平的。
2、如果女方已经怀孕,并且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那在这个时候如果男方出轨的话,女方应该要求男方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吗?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同居生活;未同居生活的,应当自同居生活结束之日起两年内解除同居关系。没有解除同居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同居关系之日起一年内,共同生活一年后双方均要求恢复到婚前的状态。”因此建议女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要求男方来为自己的肚子里的孩子做亲子鉴定了。如果男方因为第三者的原因导致女方怀孕并怀有身孕的话,女方就不应该再要求男方来做亲子鉴定。因为这会给男方带来更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并且有些第三者也会通过其它途径将这些小三与自己所生小孩进行不正当男女关系进行宣传,甚至还会将孩子进行“贩卖”给一些不明真相的女性。如果出轨方已经怀孕了却还不想要孩子的话,女方也应该去找小三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则可以起诉到法院做一个离婚诉讼程序和财产分割的调整。
3、如果男方出轨了但是女方还没有怀孕的话,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为自己和老公有亲子鉴定吗?
女方要求男方为自己和老公做亲子鉴定,并不意味着要她和老公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的;(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十日以上的;(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也就是说离婚后财产分割时需要做非婚生子女两个对象。但是这种情况是需要女方举证的——如果能证明男女双方没有同居关系且双方已经离婚即可获得财产分割。
4、如果女方要求男方为孩子做亲子鉴定的话,那么女方应该如何做呢?
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方要做亲子鉴定的话,那么男方应该积极配合女方。这需要女方在做之前就将这方面的信息准备好,并且在做之前能够提出相应的证明自己的主张。通常情况下,男方并不需要提供证明女方要求做亲生子亲子鉴定的具体的要求情况的相关证明和文件。女方也可以在男方提出要求并告知相关准备情况之后再进行。如果女方不配合的话,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