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内出轨有了孩子怎么办(妻子出轨怀上情人的孩子)

安阳历史圈圈圈2022/09/15 21:55:35

婚姻为什么对一个人这么重要?因为它关乎一个人的后半生,所以在选择伴侣的时候要审慎,最终敲定可以和自己一起度过后半生的人。而一位女子在闪婚嫁给了自己的丈夫后,在一次争吵中选择了外出打工,而在这期间她却出轨了一个小帅哥,当她怀上对方的孩子之后,就被抛弃了。为了她和孩子以后的生活,向丈夫一家人认错,那么她的公婆最后做出了什么样的选择?

(涉及隐私,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1986年出生在九江瑞昌的巧芳,在出生后被送到了养父母这里生活,而养父母家的儿子,则是她的哥哥。她的哥哥在结婚之后便住在了娘家,而她的嫂子却和她处不来,后来巧芳便外出打工,而这时的她对于未来没有任何的规划,也不明白婚姻对于一个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她29岁那年,通过软件聊天,她认识了后来的丈夫,线上聊得开心的两人,随后便在线下见了面,然后又见了双方的家长,没过多久两人便决定结婚,此时两人认识还不到两个月。巧芳的丈夫小满是一个残疾人,在生活上就需要多照顾一些,而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时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冲突和矛盾,争吵也就多了起来。

俗话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但巧芳却没有给丈夫留下缓和的余地,在结婚不到一年的一天,两人又一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了争吵,随后她便负气离开,买了去深圳的票。在车上,她认识了一个小帅哥,并在火车上和他聊了起来,两人都是准备去深圳打工的,所以下车之后便互换了联系方式,没过多久两人便住到了一起。

次年2月,她怀孕了,在得知自己怀孕之后,巧芳第一时间就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男友,而对方却对她置之不理。怀孕五个月之后,她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于是就向男友提出,要他对自己负责,但随后,这名男子便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联系方式也被对方拉黑。

失去了男友的巧芳便回到了老家,将自己怀孕这件事通过电话说给了自己的公公,公公得知后很是震惊,但毕竟是自己的儿媳,在对方认错之后也就选择原谅她。巧芳这便挺着大肚子回到了婆家,但在婆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她却突然离开了,准备去娘家生活,在娘家生活的嫂子又不待见她,最后她便在外租了一个房子生活。

在外租住的日子里,她生下了一名女婴,随后她们母女俩便在这个出租屋内生活了八个多月。品尝到了生活的艰苦之后,她还是选择回到丈夫家中,在那里最起码母女俩饿不着,生活上也不会出现问题,于是便和养父一起去婆家商量,让母女俩回去住。

她出轨的事情婆家人都已经知道了,在前往婆家的路上,她的养父内心一直惴惴不安,担心因为这件事会让两家人之间产生嫌隙,会不同意让她回家。在走到婆家门前,还是敲开了门,此时家里只有婆婆一个人在,看到三人之后便让他们进屋来谈,后来小满父子俩也回来了。

在谈到让巧芳回来住这件事上,婆家人表示都愿意让她回来住,那个孩子也可以放到他们一家的户口上,只要孩子跟他们一家姓,并且巧芳好好在家带孩子就可以了。随后小满父子俩还表态说,他们绝不会亏待这个孩子,视如己出,对巧芳之前出轨的事情,也既往不咎,只要以后好好过日子就可以了。

面对他们一家人的表态,巧芳的养父安心了一些,但巧芳的态度却让他大跌眼镜,也惹怒了她的婆家人。在小满一家人给出这样的条件下,她没有接受回家,和他们一家人一起生活的条件,而是选择了离婚。

因为她认为,她在结婚之后的生活一直很不如意,和丈夫也只认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解并不深,婚后还一直吵架,和丈夫的感情依旧消磨完了,甚至还有点嫌弃残疾的丈夫。对于养父养母,她也认为要不是结婚前不好好替她把关,她也不会有这样的一天,所以为了不委屈自己勉强生活,她选择了离婚。

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整起事件中,巧芳在和小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这本就违背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满是没有抚养无血缘关系子女的义务的,而在巧芳找不到男友下落的情况下,与丈夫离婚代表着孩子要自己抚养,而小满则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不过巧芳不愿意答应这是她自己的事情,养父看到这样的结果后无奈地离去,表示再也不会管她的事。而她的公公婆婆也表示不愿意再见到她,关上了他们一家的大门,巧芳最后的去处还是那个出租屋。

婚姻不是儿戏,父母可以提供建议,但最终结婚成家的是自己,在婚前把关这一点上,是最关键是巧芳。人生没有回头路,而造成这样的局面,都是巧芳自己所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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